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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办公室的通知

上海律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办公室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办公室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国药管办[2000]264号

发布日期:2000-6-28

执行日期:2000-6-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协会: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发挥统计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以适应政府职能和管理方法的转变的需要,促进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化,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二、负责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调查,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职能机构的统计调查活动。

  三、负责汇总、整理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发布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资料,审批和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职能机构制发的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表。

  四、进行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研究,实施统计监督。

  五、指导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组织统计工作检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综合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