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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

上海律师关于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

关于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  号:中编办字[1998]4号

发布日期:1998-2-13

执行日期:1998-2-13

生效日期:1900-1-1

卫生部:

  你部《关于组建“国家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请示》(卫人发[1996]第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暂核批事业编制80名,其中40名事业编制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调剂解决。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