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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九门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上海律师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九门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九门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教委办公厅

文  号:教体厅[1998]1号

发布日期:1998-1-7

执行日期:1998-1-7

生效日期:1900-1-1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国家培养面向21世纪的高质量的学校体育师资,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本科专业课程方案》(教体厅〔1997〕1号)的要求,我委组织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九门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是我委关于体育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它是各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评估、实施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我委对体育教育专业点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课程纲要》所列的课程门类,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本科专业课程方案》中列出的主干课程为准,其中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等,各校应参照《课程纲要》的精神制定。

  《课程纲要》列出的各项内容,是按照必修课程的内容确定的,不含选修课程的内容。

  《课程纲要》列出的教学基本内容和时数分配,是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的排列体系和具体的教学安排等,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课程纲要》自1998年新学年开始执行。各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九门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一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请将此件转发到所属有关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