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教委办公厅
文 号:教考试厅[1997]10号
发布日期:1997-12-15
执行日期:1997-12-15
生效日期:1900-1-1
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继续贯彻国家教委教基〔1994〕15号文件精神,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大纲和1996年6月国家教委印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确定考试范围、修订《考试说明》,并以此作为命题的依据。
现将《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指导高中毕业生复习。
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
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英语、俄语、日语科范围是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修订本)》和1994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修订本)》的调整意见(教基〔1994〕15号)。其中:
数学科:对文科考生“反三角函数和三角方程”,“参数方程和极坐标”不作要求。
物理科:初中教学的内容不作要求。
历史科:初中教学的内容不作要求。高中“世界古代史”不作要求。
政治科:经济常识和哲学常识部分的考试范围是《全日制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试用稿)》,政治常识部分的考试范围是《全日制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试用稿)》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中的共同部分。高中一年级教学内容(经济),约占30%;高中二年级教学内容(哲学),约占30%;高中三年级教学内容(政治),约占30%;时事(1997年5月-1998年4月期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约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