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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下达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第三批入选者名单的通知

上海律师教育部关于下达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第三批入选者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下达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第三批入选者名单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育部

文  号:教社政[2000]2号

发布日期:2000-3-3

执行日期:2000-3-3

生效日期:1900-1-1

经审查批准,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第三批共有高等学校31位年轻学者入选,其中管理学4人、语言学4人、中国文学8人、外国文学4人、法学8人、政治学(限“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3人。现决定公布第三批入选者名单(见附件),并对“计划入选者”的培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实施细则(试行)》(教社科〔1997〕1号文附件,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跨世纪优秀人才的培养采取所在学校与教育部相结合、以学校培养为主的方式。各有关高校要从国家特别是高等教育和21世纪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对“计划入选者”的培养当作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得力措施,由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具体落实。
  二、必须明确对“计划入选者”的培养要求,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放在首位,把重视学术水平与良好品德、学风的培养相结合。这项工作应列入学校党委的工作日程,认真抓好并定期进行检查。
  三、各有关高校应根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计划入选者”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并负责落实。培养计划请于2000年5月15日前报送我部社政司。有关高校应每学期检查一次“计划入选者”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填报《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年度检查表》,其内容为“计划入选者”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新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向有关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及采纳情况、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情况、个人晋升和奖励等情况(《检查表》另发)。
  请各有关高校对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下一年度的评选推荐工作。
  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第三批入选者名单(31人)
  管理学4人
  

  1.邹恒甫  北京大学       2.董克用  中国人民大学
  3.黄丽华  复旦大学       4.王光远  厦门大学
  语言学4人
  1.袁毓林  北京大学       2.王邦维  北京大学
  3.张涌泉  浙江大学       4.曾晓渝  南开大学
  中国文学8人
  1.朱寿桐  南京大学       2.曹文轩  北京大学
  3.钱志熙  北京大学       4.陈思和  复旦大学
  5.张 毅  南开大学       6.曹顺庆  四川大学
  7.郭英德  北京师范大学     8.王一川  北京师范大学
  外国文学4人
  1.申 丹  北京大学       2.刘建军  东北师范大学
  3.韩瑞祥  北京外国语大学    4.李维屏  上海外国语大学
  政治学3人
  1.张雷声  中国人民大学     2.郝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
  3.李 毅  南开大学
  法学8人
  1.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     2.赵秉志  中国人民大学
  3.周旺生  北京大学       4.曾令良  武汉大学
  5.万鄂湘  武汉大学       6.王卫国  中国政法大学
  7.徐显明  山东大学       8.霍存福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