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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律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文  号:教财厅[2000]1号

发布日期:2000-2-13

执行日期:2000-2-13

生效日期:1900-1-1

  现将《200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2000年是深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一年。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认真贯彻第三次全教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1999〕25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教育审计监督的力度,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和审计工作质量,切实做好2000年的教育审计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审计制度在新的一年里,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贯彻《审计法》、《会计法》,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财〔1999〕25号文件。要站在落实全教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发挥教育审计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增强教育审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机构改革中稳定和加强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审计制度,抓紧制定和修订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根据教财〔1999〕25号文件所提出的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教育审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1.继续做好对教育投入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促使各地区、各单位依法落实各项教育经费,确保教育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2.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各级教育审计机构要配合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有关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3.大力开展效益审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认真搞好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校办产业经济效益审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情况的审计等,促进各地区、各单位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减少和杜绝损失浪费。特别要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教育部门和单位加强基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划转与合并、校办企业改制、后勤社会化等活动中资产负债情况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对科技成果转化、无形资产评估、学校各项收费情况、捐资助学资金管理情况等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对审计和审计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

  5.做好调查研究,加强领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计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和所属单位内审工作的指导,针对不同情况,做好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教育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质量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抓紧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审计人员队伍。审计人员要把自学和参加培训结合起来,努力掌握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地区、各单位要为审计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供时间和经费保证。

  各地区、各单位还要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促进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