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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计算机年问题应急方案的通知

上海律师关于印发辽宁省计算机年问题应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辽政办发[1999]66号

发布日期:1999-12-3

执行日期:1999-1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1999〕1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1999〕12号)文件要求和省领导的指示,为确保平稳、安全渡过2000年,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意义

  计算机2000年问题不仅是对信息技术的挑战,也是对我们组织管理及所采取应对措施的挑战。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紧急情况,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为确保全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必须未雨绸缪,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应急工作,从而降低计算机2000年问题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辽宁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方案》(以下简称《省应急方案》)是指辽宁省辖区内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导致金融、证券、电力、电信、交通、能源、民航、铁路、公安、医疗、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出现重大事故,波及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时采取的应对措施。

  全省各级政府、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方案和措施,作为《省应急方案》的分应急方案,是《省应急方案》的必要补充,由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各自情况另行制定。

  (二)《省应急方案》的目标

  消除和化解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力争将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方案的分级管理与实施原则

  《省应急方案》原则上作为省本级防范、化解和处置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也作为全省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应急方案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制定完善的应急方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启用《省应急方案》的原则

  在发生计算机2000年问题,并对我省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可能或已造成重大影响时,由省政府领导批准后方可启用。必要时,可由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先行批准启用,同时报告省政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为确保计算机2000年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实施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消除,成立辽宁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总指挥部)。

  总指挥:郭廷标 常务副省长

  副总指挥:杨宝善 省长助理

  成员:邵明信 省委机要局局长

  魏 敏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戈军 省计委副主任

  李英鹏 省经贸委副主任

  杨中华 省科委副主任

  周浩波 省教委主任助理

  陈广君 省财政厅助理巡视员

  张 晶 省统计局副局长

  郑树模 省国税局局长

  檀景顺 省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

  张建华 省邮电局副局长

  李 峰 省公安厅副厅长

  赵颖奇 省贸易厅副厅长

  郎业丕 省建设厅副厅长

  满永发 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

  汪 宙 沈阳市副市长

  夏德仁 大连市副市长

  吴野松 鞍山市副市长

  周银校 抚顺市市长

  姜 丰 本溪市副市长

  回育波 丹东市副市长

  刘守新 锦州市副市长

  杨信明 营口市副市长

  梁 彦 阜新市副市长

  王义信 辽阳市常务副市长

  左大光 铁岭市副市长

  陈晓锟 朝阳市副市长

  王秉宽 盘锦市副市长

  刘克己 葫芦岛市副秘书长

  省应急总指挥部下设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指挥中心、紧急事件处置小组和技术支援小组。

  省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24-23834242

  2.应急总指挥部职责

  按《省应急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制定应急方案,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督促开展应急方案的演练;发生紧急状况时,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并适时调度各部门和单位启动或停止分应急方案;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维护和保持全省社会稳定。

  3.紧急事件处置小组及职责

  辽宁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紧急事件处置小组由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组承担。负责处置全省范围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和突发事件,组织开展事故现场的处置和组织救援工作。

  紧急事件处置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桂丰 省电子工业厅副厅长

  副组长:蓝春岭 省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成 员:樊 荣 虞德惠 乔英铮 郭 强 王经民

  唐国华 徐 勇 李长坤 申 林 赵治本

  陈英歌 韩大器 魏 玉 朱慧文 倪凤芳

  杨白新 刘锡山 訾俊起 刘承饶 乔日明

  陈云飞 徐 延 顾大局 薛世林 张永康

  王晓勃 那 军

  值班电话:024-23834242

  4.技术支援小组及职责

  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应急方案。在风险防护期内,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立即与有关地区和部门共同进行故障分析,协助其执行应急措施、恢复数据、出具分析报告。技术支援小组由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专家组和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认证中心联合组成,办公地点设在省2000年问题认证中心。

  支援电话:024-23991894

  技术支援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何延平 辽宁省2000年问题认证中心主任

  副组长:于春刚 杨大全 徐全生

  成 员: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专家组成员,省计算机2000年问题认证中心有关技术人员以及省辖14个市计算机资深专家库的成员。

  (二)紧急情况确认

  在接到有关地区、部门或单位关于发生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报告后,经确认该问题可能或已经影响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对有关方面造成重大影响时,视为2000年问题的紧急情况。

  (三)应急组织机构运作规程

  1.责任分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系统进行部署,依据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做好制定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方案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出现紧急情况时,按照应急方案分工执行,遇到本方案第二条第(二)款所确认的紧急事件时,要及时报告省计算机2000年应急指挥中心,并服从省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由省经贸委组织制定应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认真开展检查,消除死角。

  2.确保机构联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机构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并确保应急时与省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当地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系。省辖14个市及重点行业和部门要将各自的应急组织机构(包括联系人、值班电话、移动电话等)报送省应急总指挥部备案。

  三、应急方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启动时间

  启用《省应急方案》的时间段原则上只适用于计算机2000年危险的时间段。主要有:

  1999年12月31日,2000年1月1日、1月3日、1月7日、1月10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8日、2月29日、3月1日、4月1日、10月10日、12月31日,2001年1月1日。

  为保证工作确实有效,上述时间段为全省2000年问题特别防护期。

  (二)启用规程

  1.发生重大计算机2000年问题,先查清情况,对问题初步确认。

  2.如问题可在本单位处理,按本单位应急方案实施,并将处置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如问题超出本单位可处理范围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共同进行处置。

  4.维护好现场系统或设备,保证现场秩序。

  5.各应急机构应及时受理计算机2000年问题情况的报告,必要时向所辖应急机构下达应急指令,并报省应急总指挥部指挥中心。

  6.应急技术支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并将抢修的过程和结果如实记录,以书面形式报省应急总指挥部和指挥中心。

  7.处置计算机2000年问题后,应将处置过程和分析结果如实记录。进行损失分析,出具主管领导签署的书面责任报告,与处理结果一并报省应急总指挥部。

  (三)终止原则

  《省应急方案》原则上在应急措施全部执行完毕,事故处置报告、事故结果报告以及事故责任全部汇总上报,经省应急总指挥部确认后,方可终止。

  在特别防护期后,如未接到重大事故的报告,《省应急方案》自动终止。

  (四)终止规程

  1.核查事故险情报告。

  2.核查应急处置过程报告。

  3.核查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报告。

  4.整理存档备案,并报省应急总指挥部和指挥中心。

  四、应急措施的内容

  (一)执行应急方案的方法

  执行《省应急方案》时,由省应急总指挥部决定,省应急指挥中心发布指令;执行地方和单位的应急方案时,由地方应急领导机构决定,并报省应急指挥中心实施监控备案。各级地方政府执行应急方案时,应与当事方有关单位的应急方案一并使用。

  (二)执行程序

  1.由省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受理并认真记录所有紧急报告。

  2.省应急指挥中心对紧急报告进行分析,查清具体情况后,向省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或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3.省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指挥中心或其他方面的报告后,应做出明确的指示,再由指挥中心通知有关小组或有关各方,共同组成现场临时紧急小组。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进行现场紧急处置。

  4.省紧急事件处置小组到达事发现场后,应立即与当地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做好稳定工作,并督促协助当事方尽快按其应急方案处理。

  5.如有社会不稳定现象发生,公安部门按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处置。

  6.如遇发生人员伤亡,医疗部门按紧急伤亡事件突发预案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救护。

  7.发生计算机2000年问题后,如果原技术应急方案实施无效,技术支援小组应指导事发单位进行紧急处理,待紧急事件处理完毕以后,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故障调查、分析原因、出具分析报告。

  (三)紧急事件后的处理程序

  在完成上述各项程序后,由省应急总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决定恢复正常工作和秩序,并查清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影响程度及范围,分清责任,依据技术支援小组认可的分析报告,做出最终处理。

  五、实施措施

  (一)全面督促制定应急计划,开展培训

  应急计划是全省平稳安全过渡到新世纪的有效保证。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制定有效的应急计划和措施。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住重点,全力以赴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尤其是国务院文件中提及的重点行业和部门以及全省62户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引起特别重视,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计划和措施。针对我省的实际情况,要组织好应急计划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实行应急方案政府备案制

  为保证工作扎实有效,国务院文件中强调的重点部门和行业以及14个省辖市、62户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实行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方案省政府备案制。全省重点部门和行业为:省委机要局、省政府办公厅、计委、经贸委、科委、教委、财政厅、贸易厅、公安厅、邮电局、统计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及相关行业。全省重点企业采取省、市两级备案制。

  上述地区和单位将应急方案报省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三)落实责任,确保应急计划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方案要以《省应急方案》为指导,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应急方案和应急措施。在应急组织机构的落实上要采取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要确保各级应急方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要在组织机构、技术支援、责任落实等各个环节明确直接责任人。在1999年12月中旬以前要完成应急方案的实际演练,确保方案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新世纪到来时,我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到重大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