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位置:中国上海市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律师>>上海律师>>文章推荐

关于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律师关于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国发[2000]10号

发布日期:2000-6-9

执行日期:2000-6-9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

  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10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研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对《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涉及到的干部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药品监督员队伍建设、编制设置和人员管理等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抓紧研究,并商有关部门制定配套办法。各地要对贯彻落实方案中涉及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建议。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将在请示国务院后,另行通知。

  附件: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000年六月七日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0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