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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的通知

上海律师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的通知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的通知

发文单位:全国普法办公室

发布日期:1999-7-16

执行日期:1999-7-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今年是“三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明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确保“三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并做好“三五”以后普法依法治理的部署工作,全国普法办决定,利用今年下半年的时间,在全国工展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研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这次调研活动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从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高度,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和本地区、本部门的“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状况,提出“三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意见、建议,探索“三五”以后继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基本任务、工作重点、主要途径和措施,为“三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和“三五”普法以后的工作部署打下基础。

  二、调研课题

  (一)关于“三五”普法总结验收问题

  1.本地区、本部门“三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

  2.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点、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本地区、本部门“三五”普法验收的任务、方法、步骤及应注意的问题。

  (二)关于“三五”普法以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跨世纪新发展的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哪些重要课题;

  2.当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哪些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

  3.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的途径与措施;

  4.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哪些重大典型和成功经验;

  5.对全国部署“三五”以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时间、步骤

  这次调研活动从八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大体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从八月初至十月中旬,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自行组织调研,并写出两个调研报告,即“关于‘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意见的调研报告”和“关于‘三五’普汉以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报告”。两个报告请各地、各部门分别于九月中旬和十月中旬送全国普法办。

  第二步,从十月中旬至今年底,全国普法办将组成调研组开展调研。

  四、调研要求

  (一)这次调研活动关系到对“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和“三五”以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关系到在新的世纪,深入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的重大问题。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列入日程,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搞好。

  (二)调查研究工作要紧密围绕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来展开。要从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国新世纪发展的高度出发,分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和主要任务,要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开创“三五”以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思路和主要途径、措施。

  (三)在调研过程中,要在深入基层和研究问题上下功夫。调研人员要在举行座谈会,听取汇报的同时真正沉下去,到工作、生产、教学一线上去,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要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