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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区开展最佳住宅小区和最差住宅小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上海律师关于在市区开展最佳住宅小区和最差住宅小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市区开展“最佳住宅小区”和“最差住宅小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杭政办发[1999]115号

发布日期:1999-7-2

执行日期:1999-7-2

生效日期:1900-1-1

  为加强对我市住宅小区的管理,推进住宅小区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小区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使物业管理规范服务达标活动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拟组织开展评选最佳住宅小区和最差住宅小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以创建一流文明城市为动力,以美化家园、优化环境为目标,通过发动全社会参与评选活动,提高居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参与意识,推动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上水平、上档次,把住宅小区建设成为杭州有特色的新景观。

  二、评选范围

  市区所有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组团)。

  三、评选标准

  1、小区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建筑富有特色,建筑与周围环境协调(10分)。

  2、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5分)。

  3、房屋(15分):

  (1)外观完好、整洁;

  (2)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且编号有序、标牌规范;

  (3)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4)阳台封闭,统一有序,不超出外墙立面。阳台(包括平台和外廊)的使用,不碍观瞻。房屋装饰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

  4、公用设施设备(15分):

  (1)设备保养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居民生活用水清洁卫生;

  (3)消防系统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4)煤气、燃气运行正常;

  (5)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

  (6)供水、供电、通讯、照明(含楼道照明)设备齐全,工作正常;

  (7)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8)污水排放通畅;

  (9)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无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

  5、无违法(章)建筑(10分)。

  6、绿化(15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地分布合理,花坛、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新建小区公共绿地人均1平方米以上,旧区改造的小区公共绿地人均不低于0.5平方米;

  (3)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违章占有现象。

  7、市容环境卫生(15分):

  (1)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房)、果皮箱等保洁设施;

  (2)实行标准化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3)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4)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拦、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无堆放杂物和占用情况;

  (5)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及乱贴、乱画情况。

  8、社区文化(15分):

  (1)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居民能自觉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邻里团结互助,文明居住,关心老人、残疾人;

  (3)有娱乐场所和设施,管理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

  9、1992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可加10分。

  四、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市民参与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管理部门考评与政府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申报

  1、在《杭州日报》上刊登评选的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

  2、由小区管理单位自查自纠,并向各区房管局申报自查结果。

  3、各区房管局要对应参与评选的小区进行汇总,不遗漏参选单位,并组织街道办事处、市民群众对小区进行检查评比,在此基础上提出初选意见。

  4、由各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自查评选名单进行综合评议,评出8个最佳住宅小区和8个最差住宅小区。

  第二阶段:评议阶段

  由市房管局牵头,组织公安、规划、园林、市容环卫等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各区上报的最佳和最差住宅小区进行评审,拟定15个最佳住宅小区和15个最差住宅小区候选名单,并在《杭州日报》上公布,由市民参与评选。

  第三阶段:审批阶段

  市房管局在市民参与投票与评选委员会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定10个最佳住宅小区和10个最差住宅小区,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五、奖惩办法

  1、对评出的10个最佳住宅小区,由市政府统一进行表彰并授牌。

  连续三年荣获最佳称号的,可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2、对评出的10个最差住宅小区,由市政府通报批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发限期整改黄牌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治;逾期未整治的,追究管理单位领导的责任。

  3、对评出的小区不搞终身制。由市房管局组织定期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最佳称号,并张榜公布。

  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工作。各区政府要抓好这次评选活动的初审工作,各区房管局、街道办事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辖区内各小区的组织和自查工作。通过评选,提高我市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推进小区管理体制的改革,让人民群众满意。

  2、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评选活动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市民的监督下进行,做到评选方案、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三公开”。各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的领导,要提高认识,把评选活动与住宅小区的整治、推行物业管理体制结合起来,通过整治转制,大力推行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公司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新体制。

  被评为最差的住宅小区,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研究对策,尽快改进,以实际行动,跟上创建一流文明城市的步伐,争取早日列入先进小区的行列。

  3、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宣传舆论部门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宣传,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在评选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最佳住宅小区的管理经验,并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典型;对存在问题和管理较差的小区,要给予批评曝光,使评选活动真正成为监督、激励小区管理上台阶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