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手房买卖我看中了一套房子,如果买了的话就是第三手了。此房96年竣工后第一经手人入住,因开发商原因至今未办下房产证。后来第一经手人出具了一份全权委托书,连同购房合同、发票、契税证明一起交给第二经手人,将房子卖给了第二经手人,这样合法吗?现在第二经手人能否再出一份全权委托书连同原购房合同、发票、契税证明一起再将房子卖给我?
三手房买卖我看中了一套房子,如果买了的话就是第三手了。此房96年竣工后第一经手人入住,因开发商原因至今未办下房产证。后来第一经手人出具了一份全权委托书,连同购房合同、发票、契税证明一起交给第二经手人,将房子卖给了第二经手人,这样合法吗?现在第二经手人能否再出一份全权委托书连同原购房合同、发票、契税证明一起再将房子卖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