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执行文件问题我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职时工资是按中级技术职称拿的但我们是97年新闻出版系统内部定的职称,当时是说在系统内算数,离开系统就不算了,但目前我们单位已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完成了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我觉得按照津人社局发(2010)64号文件我应按中级待遇从新核定养老金但单位人事口说我的职称不算,我说我这么多年一直是按中级上的保险,他怎么也不承认,我该怎么办,这件事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我也找过许多部门,都说我这个在文件范围,可谁能告诉我哪个部门能有执行权。如果诉讼会受理吗?谢谢各位律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