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底收入的增值税问题我公司与一大…

关于保底收入的增值税问题我公司与一大型超市签有一份保底收入的协议,保底销售为1000万,扣率为3%,实际完成700万,我方已开具价税合计为(700万*0.97)679万的增值税发票,并且679万的货款对方已结付,第二期,实现销售500万,且开具价税合计为(500万*0.97)485万的增值税发票,但对方付款时,扣除了上一期未完成的保底销售(300万*0.97)291万,与我方结算的,请问,我方多开具的价税合计为(485万-291万)194的增值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