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年前父亲病故,我们兄弟三人,老人一直由我和妻子赡养六年,老人六年前小脑萎缩,生活不能自理,我辞工照顾老人。父亲有退休金,每个月大概2000元,住房一处母亲去世时已经留有口头遗嘱,父亲死后由我继承(有证人)。现在想办房产过户,但其中一个哥哥不予签字,并且提出分割遗产。(母亲过世时,留有3万元已被两位哥哥拿走)他们要分的就是父亲这六年的退休金。我想问的是我辞工照顾父亲六年,期间的护理费用和务工费用怎么算,除去丧葬费和日常花销退休金已经所剩无几,但是这些除了住院治疗和墓地由发票之外无从考证,所以很迷惑,是不是我说不明白出处的花销得我举债来承担呢?请律师给予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