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残赔偿张某某1960年7月…

故意伤害致残赔偿张某某1960年7月15日51岁左右被人砍伤头部两刀,造成脑挫伤,半脑内血肿,颅骨骨折伴颅内损伤,开放性颅内损伤,肋骨闭合性骨折,失血性休克。经过济南市中心医院41天的奋力抢救和治疗脱离危险出院。但造成了右侧颅骨4*2CM的颅骨缺损。8月18日发生外伤继发性癫痫至今每1至2个月不定期发作一次,有语言障碍,右手抓拿障碍,伤后病人性情大变喜怒无常,经常发无名火,有时思维混乱,记忆力明显减退,刚做过的事情很快会忘记,只记得很早的一些事情,所以至今仍在服用相关药物,2011年12月30日入住齐鲁医院神经外科完成了颅骨缺损修补术,以上症状没有明显减轻。请问想他这种情况,大约让对方赔付多少钱合适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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