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11年12月2…

电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11年12月21日,肇事者驾驶机动车自205国道下由东向西驶入205国道时,与由南向北骑电动车便道正常行驶的我相撞,我手腕桡骨骨折,头痛晕,面部腿部都属硬伤~~现场被破坏,报案后他有强险,我无责任。我在学校上班,家中有还有八个月的孩子,自从我住院当天就被迫给孩子继奶了,同时我大姐公务员就不上班给我陪护,开大车的老公也赶回来在家陪护我,到现在不能去上班每月六千元,我儿子继奶喝奶粉每月一千多块钱,我婆婆黑白带孩子,洗衣做饭忙不过来,我公公被迫歇班也在家护理孩子,我公公每月工资三千加提成,我拆石膏后就只输加快长骨头的药,感觉好些了,现在我办理出院,2012年2月19日和对方要住院押金条,并给他打了押金条欠条,2012年2月20日出院,住院天数62天,住院花费7105元,大夫说我大概还需要养两个月现在对方想要医院手续,他想报强险,理赔的话,他总起来说一万多元,我不同意,他也说他给不了了,那就经法院好了我想请问:我的情况需要怎样计算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和资料?我怎样写起诉书?感谢看到我情况的各位律师专家给予全面分析解答,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