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想咨询问:您好,我想咨询,我自2002年7月入职该单位至今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曾今老板说过因我工作各方面优秀,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此期间因老板多次不给我涨工资,也曾多次有侵犯我的不轨行为,本人曾提出几次书面辞职希望解除劳动关系,但每次都被老板撕毁辞职书,并说不同意辞职。在2010年我完成了公司124个项目的咨询,应付我31万咨询费,但是老板突然变了,以各种理由不想付给我,无理由降了我的职(原来是办公室主任兼市场部经理),至今不给我安排工作、不发工资、更没有过节费、年终奖等,也不理我。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像我这样的情况老板是否应该付给我2008年全年的双倍工资还是2008年至今双倍工资?还有10年每年一个月的工资(10年×月工资2000=2万)。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