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指南
★平阳律师提醒:诉讼有风险,在发生诉讼之前请务必先咨询相关专业的平阳律师。
★(一)先予执行的范围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
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
行的。
(二)先予执行的条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两个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
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三)先予执行的申请和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对先于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先
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是原告因生活或其他方面急需,在案件起诉后判决前要求人民法院责令被告预先给付一定数量款项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现因,为此申请先予执行,责令被
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或某项物品),现将事实和理由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书证件;
2、物证件;
3、证人住址。
【填写说明】
1、事实与理由。写明急需先予执行的事实,说明申请人对于被申请人并无对等给付的义
务。
★平阳律师团队法律咨询热线:057785556899、1360677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