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主体: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在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人员,如市场监管、税务监察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构成要件: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为行政执法人员,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对应当移交的刑事案件不移交,且情节严重。 管辖: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无罪判决案例与涉及税款:目前无法提供相关无罪判决案例与涉及税款的具体信息。 立案标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3人次以上的;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等情形。同时,如果行政执法人员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或者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等行为,也可能构成此罪。 此外,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处罚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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