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是指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77条的规定,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 刑法条文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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