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一项做满10年零一个月就不能随便解雇的条款吗?我有个朋友在2002年入职公司工作可是在20121月给告知辞退了,他的合同最早那份是到吃辞退时以超过10年零2个月了。而那家公司只以2008年颁布的新劳动法赔付了4个月的工资,而且辞退时还没按劳动法来规定提前15天通知我朋友。请问这合法吗??要是要追讨要怎么做呢??而且当时他们马上给我朋友一张通知说是确认通知说只是形式上的知会叫我朋友签名这是陷阱吗??
劳动法有一项做满10年零一个月就不能随便解雇的条款吗?我有个朋友在2002年入职公司工作可是在20121月给告知辞退了,他的合同最早那份是到吃辞退时以超过10年零2个月了。而那家公司只以2008年颁布的新劳动法赔付了4个月的工资,而且辞退时还没按劳动法来规定提前15天通知我朋友。请问这合法吗??要是要追讨要怎么做呢??而且当时他们马上给我朋友一张通知说是确认通知说只是形式上的知会叫我朋友签名这是陷阱吗??